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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星空(中国):2019-05-06 浏览次数:10115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2019年新出台和以前年度已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站位,迅速做好贯彻部署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迅速传达中央精神和税务总局最新部署,无论是今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还是往年已实施的减税政策,都要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到位,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统筹谋划,围绕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社保降费政策等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部署,聚焦历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授权制定的本地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握时间节点,调整工作节奏,逐项对照抓好落实。

      二、靶向精准,抓实政策宣传辅导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推进第28个税收宣传月,全面推行减税降费包保责任制,通过“靶向辅导”“精准滴灌”,努力做到精准包保、精准帮扶、精准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抓紧时间组织好第三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对新老政策统筹开展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省局已下发《安徽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文件汇编》《安徽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索引》作为宣传辅导参考资料,近期还将下发《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供各地各部门参考使用,各地也要细致梳理本地依据国家授权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清单。

      三、力求高效,优化政策落实服务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优化服务,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落实留存备查税收优惠政策管理、近期取消的35项税务证明事项等要求,对老政策也要按新要求抓好落实,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减税降费红利。要坚持“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多缴税费应退尽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简化退税流程,实行简便、快速、电子化为主要特征的退税模式,最大程度减少审核退库时间,最大程度加快应退税费到账速度,持续提升纳税人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

      四、全面分析,加强政策执行反馈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核算分析,完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方案,全面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核算分析,综合反映新政策和老政策实施成效,打造减税降费“硬账单、铁账本”。要结合税务总局、省局减税降费工作课题调研,切实算好纳税人“收益账”、税务部门“减税账”、经济发展“效益账”。要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有力有效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严明纪律,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方面减税降费监督,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形成共商共管共治工作格局。要把“两个不得一个务必”作为“铁的纪律”,积极稳妥开展好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坚决纠正查处违规行为。要继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绷紧督查和绩效考评之弦不放松,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好执行好“六个一律严查严处”,以过硬作风展现新税务的新担当、新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确保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顺利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及时落地、深化增值税改革平稳实施、社保费及非税收入降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2019年减税降费工作的良好开局。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19年新出台和以前年度已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无论是今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还是往年已实施的减税政策,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任何一项政策落实不力都会直接影响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都会直接影响整个减税降费工作的成效。因此,落实好新老减税降费政策都是税务部门必须抓实抓细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硬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新政策和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打好新政策加力和老政策固力的“组合拳”,既不能让新出台政策“打白条”,也不能让已有老政策打折扣,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细致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梳理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既要对新政策“了然于胸”,也要对老政策“心中有数”,确保政策落实工作无缺失、无漏项、无死角。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编辑修订《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对国家统一规定的所有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地归类梳理,完成后将尽快下发给各地税务机关参考。各地税务机关也要细致梳理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授权制定的本地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税收优惠政策清册,逐项对照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精准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在对2019年出台的新政策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宣传辅导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以前年度出台的老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针对落实中暴露出来的弱项、短板,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方法开展宣传辅导,务求高质量、好效果。4月底前,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好第三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对新老政策统筹开展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对适用范围广、普惠性强的政策,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加深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掌握度;对优惠对象界定明确、适用范围指向具体,特别是采取“名单式”管理的减免税政策,要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掌握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名单,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对在执行中反映问题较多、落实难度较大的政策,要通过专门走访、专题座谈、专项辅导等方式,与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并积极查找政策执行中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进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

      四、进一步提高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便利性

      近年来,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陆续取消了若干涉及减税降费的税务证明事项,大幅精简了减免税办理流程,多次扩展了“最多跑一次”范围,大量压缩了需要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大部分事前备案事项改为留存备查,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式向简便易行方向明显转变。以前年度出台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内容没有变化,但操作更为简便,纳税人享受更加便利。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照新的管理方式、征管流程,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对老政策也要按新要求来抓落实,绝不能固守老习惯、照搬老办法,坚决杜绝变相增设管理要求、增加享受难度、增添办理负担的情况发生,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便利、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五、进一步扎实全面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核算分析

      各级税务机关在做好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政策统计核算工作的同时,对以前年度出台的优惠政策要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做好统计核算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前端源头数据的准确性,理顺数据核查、会审、差错数据更正等后端纠错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减税降费数据统计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减免税分析,力求全面、及时、准确、深入,确保新政策和老政策的运行情况都能得到完整反映,实施成效都能得到充分展现。

      六、进一步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

      各级税务机关既要密切跟踪新政策实施情况,也要持续关注老政策执行效果,持续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反映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重点选取执行中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纳税人获得感不明显,以及减免税数据反映落实情况异常的政策,开展深入调研、深度剖析,分门别类查找原因,认真研究 “对症施策”的有效办法,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偶发性、局部性的问题,要立足本地实际,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多发性、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税务总局相关业务部门对各渠道反映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问题,要抓紧研究、及时应对。对能够通过文件明确的,要及时制发文件;对适宜通过问答方式回应的,要及时发布问答口径;对征管操作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政策调整问题,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更好落实。



以上内容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