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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再推10大类100条纳税服务措施——“首违不罚”体现税收执法温度

星空(中国):2021-03-08 浏览次数:9025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明确了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等事项。新制度、新举措呈现诸多亮点,将推动减税降费等重要政策落实落细。


“直达快享”确保政策落地


这次连续第8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定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今年“春风行动”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推出系列举措。


“办好惠民实事”如何体现?减税降费关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期待着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正是“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在疫情发生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企业需要政策落实快、落实准、落实细。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统计显示,全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为399万户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92亿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动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能够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提供税收动力、发挥财政政策效能,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今年落实减税降费有何新举措?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介绍,今年将优化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政策措施和企业情况都比较复杂,如何提升优惠政策享受精准度,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我们将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王世宇说。目前,税务部门已在北京、广西、重庆、大连等地进行试点,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此外,税务部门将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李旭红分析,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财会力量薄弱,对税费政策理解、运用能力有限,通过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能促进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政策并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是宏观政策落实落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实现政策目标,更好惠及民生和企业。”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


“首违不罚”清单推向全国


2020年底,安徽省含山县宏广棉业销售有限公司变更办税人员,由于工作交接不及时,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我就匆匆赶到办税服务大厅,准备接受处罚并补办纳税申报,结果却被告知‘首违不罚’。这个纠错的机会让我们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今后一定按期申报纳税。”宏广棉业财务负责人童晓玲说。


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从去年开始,税务部门就已经开始了对“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探索。比如,长三角三省两市联合出台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明确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18项“首违不罚”事项。今年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表示,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


“‘首违不罚’是一项非常有益的制度创新。首次纳税违法行为的产生原因很多,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是很多中小企业和初次纳税人违法的原因。‘首违不罚’有利于提升执法效率,降低遵从成本,促进税收遵从。”何代欣认为。


据悉,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除了“首违不罚”,税务总局还明确了其他一系列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措施。比如,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在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同时,今年还要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缴工作“两个不得”要求,即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有序做好社保费正常征缴工作。


“非接触式”办税广受欢迎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如何有效做好税收征管服务工作?税务部门采取了关键举措: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在疫情发生后,税务总局迅速发布了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这种“不见面”的方式高效、便利,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欢迎。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将应急之需固化为常态之举,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又增加了29项,目前已经达到214项,覆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理。“在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满意度达97.3%。”饶立新说。


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全国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增加到6526万户,占全部户数的92.62%。其中,全国网上申报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日常办税缴费的主要渠道,办税服务厅人员流量显著减少。


饶立新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在拓展网上办税缴费渠道方面,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同时,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此外,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提升缴费人办事体验。


李旭红分析,“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大降低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遵从成本,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同时,能够提高税务部门服务水平,推动现代化税收征管体制的建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相信在今年一定能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不少新体验、新感受。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我们还将及时根据制度政策变化、业务改革成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新增和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端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和功能。”饶立新说。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